代理合作协议
为规范目前嘉保安防产品的市场行为,为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维护代理商、经销商的地位和利益,进一步促进嘉保电子产品的销售,特拟定本政策。
一、合作原则:公平统一、互动互补、全嬴多利
公平统一:全国统一、平等透明、多劳多得
互动互补:互相沟通、扬长补短、密切配合
全嬴多利:双方赢利、客户至上、用户满意
二、嘉保安防产品的销售模式
为尽量缩短流通渠道,减少中间环节,便于管理和最大程度地降低销售成本,为合作商提供最大发展和利润空间。目前,代理商销售已成为我司产品市场推广的一条重要销售渠道。
三、嘉保安防产品代理商的资格要求和承担的责任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工商局注册的 "经营范围"中包括智能产品销售,防盗报警产品的销售、安防产品的销售等内容。
2.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我司代理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我公司产品和摆放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以及具备致力于销售嘉保系列产品的销售和服务队伍。
3.至少拥有 1年以上行业业务经验,并且具有良好的公司形象。
5.业务集中在智能化小区市场。拥有稳定客户群,并对客户有深入了解。
6.在小区智能化产品中,以销售嘉保系列产品为主,不推广与嘉保功能相似的产品。
7.遵守嘉保系列产品渠道业务规范。在多家竞争时接受深圳嘉保电子有限公司嘉保产品报价的协调。
8. 每月按时提交《销售月报表》,定期提交《本地市场情况分析报告》。
9. 每季度按时提交《季度市场推广及销售计划》。
10. 保险要求: 因我公司与人民保险公司达成保险条款,代理商必需执行。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意外责任事故,由国家指定公安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11. 按代理协议,受嘉保电子有限公司智能小区事业部委托对本地用户或工程商进行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2. 月销量:首批必需购入( )台的产品,自签订合同三个月后,代理商最低月销量不得低于( )台/月,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最低月销量的代理商将被取消代理权。
月销量区分:
A类地区:北京、上海、武汉、广州、西安、成都、沈阳―――2000台/月
B类地区:省级城市、直辖市――1000台/月
C类地区:其他 ―――600台/月
13. 产品若无产品问题,代理商不得进行退货。
四、如何成为嘉保电子的代理商
区域代理权的客户必需向我公司提供其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在其市场销售策划的方案,我公司分析后决定是否可行。
五、代理商获得的支持
(一) 代理商可从嘉保公司获得的技术支持:
1. 产品技术培训。
3. 工程实施维护等解决方案协助。
4. 24小时实时技术咨询受理(电话、电传、EMAIL等方式)。
(二) 代理商可从嘉保电子获得的市场支持:
1. 无偿获得市场信息资源。
2. 市场宣传活动和产品广告的支持。
3. 市场评估协助及持续改进建议。
4. 对代理商之间冲突的协调。
5.24小时市场服务热线,随时提供各种市场服务。
(三) 特别服务支持
根据客户不同需求,提供多种服务组合(具体方案另行协议):
1、提供当地工程项目的合作和技术支持。
2、提供智能化整体方案设计。
六、代理商的权益保证
1、提供高质量的嘉保安防系列产品;
2、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树立强大的品牌形象;
3、原则上嘉保电子不向当地工程商直接供货。
4、嘉保电子不向已设区域销售代理地区的系统集成商直接供货,在无区域销售代理的地区,应确定售价不低于代理商向系统集成商的供货的指导售价。
七、代理商的承诺
1、代理商给当地客户的供货价格应严格执行生产厂家指定的价格体系。
2、区域销售代理商不得跨地区向已设销售代理商的地区进行销售。
4.积极向客户摧款,并按回款的比例领取代理费。
八、优惠政策
年终按代理商销售业绩(包括销售量和市场拓展工作)给予业绩优良的代理商奖励(销售返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九、 此条款签章即日生效。
代理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嘉保电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